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03-31 17:16  

近期,正值仲春季节,气温升高、空气湿度增大,各种致病微生物滋生蔓延,食品容易腐败变质,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期。为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杜绝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发生,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

一、严禁无证和超范围加工制作食物,加工食物时务必烧熟煮透,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应生熟分开,并严格清洗、消毒。贮存食品原料务必将成品、半成品与原料分开、荤素分开、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配置必要设施做好防蝇、防尘、防虫、防鼠等。

二、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集中供餐配送单位,承接各类宴会的餐饮服务单位等涉及集体用餐和自办宴席,务必保持加工制作环境清洁卫生;务必保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务必保障食品原材料来源可溯、在有效期内且无毒无害;务必保障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各类食堂、集中供餐配送单位、100人以上聚餐必须做好食品留样,每样食品留样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烹饪后的易腐食品,在0-60度温度条件下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按要求再加热或者废弃。

三、谨慎采摘加工山野菜(鲜黄花菜等)、野生蘑菇;谨慎加工生食海产品、熟卤肉、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谨慎烹调烧熟煮透食用四季豆、土豆、苦瓠瓜、豆浆等食品。

四、禁止购买、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五、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立即对疑似食物中毒人员进行救治,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来源: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沈怡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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