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市安委会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5月18日,市安委会召开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我市严格落实全国、全省行动方案,围绕企业、部门、党委政府、应急办安委办四个层面,进一步细化实化有关任务和工作安排,提出“12+10+7+6”共35项重点任务措施,坚持抓当前与谋长远相结合,抓排查与重治理相结合,抓协同与强执法相结合,抓整改与强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落实组织领导、督导检查、社会监督等保障措施。
市安委会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负责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建立信息报送、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2023年底结束。
一、总体要求
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和市安委会43条责任分工落实,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
突出整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船舶制造、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特种设备、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
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帮扶服务,督促推动企业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
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质量明显提高。
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
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水平显著提升。
全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继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1. 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3.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建立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卡、岗位风险辨识卡、岗位操作规程卡、岗位应急处置卡,并对各类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
4.全面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5.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6.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7.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8.组织开展其他重点危险作业专项整治。对盲板抽堵、登高、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检维修、建(构)筑物拆除、装卸等各类作业风险开展专项整治。
9.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0.开展工贸企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
11.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12.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二)突出部门监管责任,统筹抓好指导服务和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13.进一步细化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及要求。
14.组织专家团队做好指导服务。
15.开展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16.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17.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18.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
19.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估。
20.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21.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22.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日常监督。
(三)突出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23.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24.全面做好专项整治动员部署。
25.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学习教育。
26.组织开展“园中园”“企中企”排查整治。
27.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28.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
29.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四)突出应急办、安委办统筹协调责任,推进市、县两级应急办、安委办实体运作。
30.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31.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谋划。
32.规范建立六个台账。各地安委会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网格化包保责任台账、应急管理专家库台账、应急救援队伍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整改闭环工作台账。
33.持续巩固“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机制。
34.严格奖惩加大问责问效力度。
35.完善考核巡查机制。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 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5月中旬至8月)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9月至11月)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督导检查,加强考核运用。
(三)发动社会监督,加强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