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经济纠纷 找孝感仲裁

01-02 15: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具有快速高效、专家断案、程序灵活、保护隐私等特点。仲裁裁决与诉讼判决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仲裁裁决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各方必须履行裁决结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无论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面对经济纠纷时,仲裁作为一种高效、灵活的争议解决方式,将为您提供专业、快速、可靠的法律保障。

如有任何关于仲裁制度的咨询和需求,请联系孝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712-2280895、228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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