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推进 强化责任 齐抓共管--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明显

12-13 11:23  

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1至10月,我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71ug/m3,同比降幅34.9%;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41ug/m3,同比降幅42.3%;优良天数239天,达标率为78.6%,PM2.5、PM10降幅与优良天数增幅均居全省第一。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围绕改善空气质量,我市制定了《孝感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孝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出台了《关于在孝感城区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改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我市获地方立法权后,研究并即将出台《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坚持高位推进,主动安排部署。我市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环境保护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确要求环保工作由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端正认识,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当前最重要的位置,坚定不移、锲而不舍地抓好抓实。
  坚持督导检查,强化整改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市环保局与县市区环保局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综合考评,层层压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同时,成立6个整改督查工作专班,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开展综合评价,实行考核问责。
  坚持齐抓共管,强力推进整治。制定《孝感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要求。组织环保、经信、城建、城管、公安、质监、财政等部门,采取上门督导、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现场督办、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等方式,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狠抓扬尘治理、小火电超标排污。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138台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78个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得到有效落实,城区渣土运输车辆基本实现密闭运输;城区周边各种堆场、料场和17家商砼混凝土厂露天砂石堆场实现全覆盖;小火电超标排污得到有效整治;油气回收成效明显。
  下一步,我市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进一步强化禁烧、禁鞭、有机物、扬尘、尾气、工业污染源治理措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实效,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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