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委常委会、市政府专题会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12-19 13:13  

12月15日、16日,孝感市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专题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全体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情况汇报,对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地要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会议强调,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立市级河长制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县市区、市直三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市湖泊局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层层压实包保责任。二是开展调研摸底。由市政府牵头,市水利局和市环保局联合组建工作专班,按照省里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进一步摸清我市辖区内河流、湖泊现状,建档造册,细化实化工作任务,迅速编制分级名录。三是制定实施方案。总结我市“湖长制”经验,着手研究提出我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工作目标、组织形式、主要任务、监督考核、保障措施等,尽快以两办名义发文。做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与中、省的沟通衔接,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支持。四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部门联动机制等制度。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写入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制定考核办法,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五是抓紧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动员会后,迅速召开我市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在我市召开的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暨灾后恢复重建推进现场会上,进行初步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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