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日前,市民政局结合部门实际印发通知,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持续净化节日风气。
通知明确,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大力倡导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坚守年节假期、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按要求认真梳理认领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要求,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节日期间切实做到“十一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等年货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二级单位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向下级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指出,各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纠正“四风”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分管领导要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到令行禁止。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迅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活动,要突出民政重点对象、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形成整治“节日腐败”的强大气场。要持续开展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走访慰问、生活安排工作,抓好基层一线民政窗口服务工作,转作风、正行风,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四风”问题,要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