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印发

04-27 15:34  

为夯实项目谋划根基、放大立项争资效能,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孝感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费管理,全力服务全市“立项争资”工作,为项目谋划、资金争取提供资金保障。

本次修订紧扣财政预算管理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新要求,聚焦上级资金争取核心目标,对前期经费定义、适用范围、使用方向进行系统优化。《办法》明确经费支持范围聚焦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及各类上级专项、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使用范围整合归并为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中介评审、规划编制等关键环节,经费投向更聚焦、管理更规范。同时,《办法》简化审批拨付流程,实行“事前审批、事后拨付”模式,分级明晰审批权限,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管理质效。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强化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规范审核拨付、财务结算与监督问责,严守财经纪律,以高效规范的资金保障助力项目早落地、快推进、见实效。

(全媒体记者王德强  通讯员郭文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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