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全媒体记者黄佐君 特约记者杨红玲 10月22日从市应急局获悉,为扎实做好2026—2027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保障,我市部署推进今冬明春救助工作。
各地各部门将扎实开展入户核查,摸清受灾家庭财产损失、困难程度、救助需求,动态更新救助台账,不设救助规模上限、坚持应救尽救。严格规范救助审批流程,落实“户报、村评、乡审、县定”,执行两轮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开辟特殊困难群体绿色通道,让受灾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防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等可直接纳入救助范围。依据政策规定,杜绝“一刀切”设门槛、按比例分配救助名额等粗放认定方式。
据了解,各地完成全面摸排,按时报送资金申请和灾情评估报告后,上级救助资金与相关配套资金会尽快拨付,力争2027年1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确保受灾群众能过一个安心温暖的春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