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当前严峻灾情,积极抗灾自救,解决好我市大灾之年农民不完善粒超标小麦销售问题,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7月28日,经市政府同意,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联合召开了全市救灾减灾临储小麦专项收购工作会议,对全市执行此次小麦专项收购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相关县(市)区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负责人参加会议。
7月2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2016年救灾减灾临储小麦专项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孝感政办电〔2016〕47号),明确各地小麦专项收购计划、收购时间。按照规定,纳入此次专项收购范围的小麦质量标准为2016年生产的、不完善粒在10%-20%(不含10%,含20%)之间、容重在710克/升(含)以上,收购价格为1.13元/斤。收购价是指到企业的仓库价。水分、杂质、不完善粒增扣量标准参照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不完善粒以10%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