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开展创建法治部门示范单位活动

©原创   08-04 10:48   连保华

“六五”普法期间,孝感市建委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为巩固“六五”普法成果,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孝感市开展法治政府(部门)示范单位创建方案》(孝感政办函[2016]29号)要求,孝感市建委研究制定了《市建委关于创建“孝感市法治政府(部门)示范单位”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市建委启动了创建法治部门示范单位活动。

该方案明确了市建委开展法治部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强化对法治部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完善重点工作督办问责机制;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制度,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四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与政务服务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重点部位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是完善法律顾问机制,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定,强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机制,建设高效服务部门。

方案对市建委系统法治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把法治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创建工作措施;二是突出重点,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服务群众,不断拓展创建思路和工作方法,促进建委系统法治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加强创建工作保障,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治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确保法治部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