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在共青团孝感市五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孝南区法院朱湖法庭被团市委授予“2015—2016年度孝感市青年文明号集体”荣誉称号。
青年文明号以青年为主体,旨在引导职业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本职成长成才。朱湖法庭是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的一个基层法庭,现有干警共四名,平均年龄在34岁以下。庭长徐义杰是一名有着丰富审判工作经验和十余年基层法庭工作经验的资深法官。书记员周军南、乐传章、法警魏海洋均在基层法庭工作多年,工作作风勤恳踏实。
近年来,朱湖法庭以“创人民满意的好法庭、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为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创新审理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朱湖法庭年轻干警较多,工作中,他们能够克服案多人少压力,脚踏实地服务于审判一线,展现了青年集体能吃苦、能奉献的精神面貌。2016年,朱湖法庭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66件,在出色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的同时,有效化解了矛盾,为辖区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荣誉来之不易,“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殊荣是对朱湖法庭青年干警辛勤工作与付出的充分肯定,为法院青年工作者立足岗位、争先创优提供了精神动力,法院青年干警都将以此树立榜样、不忘初心,在平凡的审判工作岗位上贡献力量,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