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环保局开展环评文件质量检查

05-27 10:45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环评机构环评文件审批及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环评审批管理工作,确保审批依法依规进行,严把环境准入关。我局组织对全市2015年度至2016年度期间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4月初,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在孝环评单位文件质量检查的通知》,下发到7个县市区,对在省厅组织的环评文件质量抽查中不过关的二个县市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各地严格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2015年度至2016年度期间审批的项目进行自查,自查情况报我局。同时,我局特邀3名环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会,分别从各地2015年度至2016年度环评文件中抽取2份,从市直审批的环评文件中抽取5份,开展环评文件质量专家评估工作,从环评文件编制的技术规范、质量、深度,环境特征和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可操作性等几个方面对环评文件质量进行评分考核,考核中得分最低的三份环评文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环评文件质量有待提高,环评审查把关不到位和公众参与效果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提升环评文件质量。一是加强环评市场监管。根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环办[2014]24号)文件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和《湖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辖区内执业的环评机构的工作质量、履行合同情况等开展日常和年度考核,对其办公条件、人员情况、内部管理、工作业绩和档案管理开展抽查考核,考核结果网上通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环评机构通报批评;加强环评报告编制质量考核,禁止环评机构借证、卖证、转包或者变相转包和超资质范围经营等行为,环评委托不得由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代签或者通过个人、其他中介机构签订;建立不合格环评文件退回制度,对环评文件的质量严格把关,对存在弄虚作假、数据失实、结论错误等重大问题的环评文件及时退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并重新报批。继续规范审批流程。从内部管理上,严格做好首问接待制和限时办结制;从业务审批上,继续优化服务意识,着重落实责任追究制,将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内部监督管理,采取随机抽查,不定期检查等方式项目建设进行有效监管,推进我局行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二是夯实技术评估力度。发挥技术评估重要作用,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专家技术评估制度,认真审查,不合格的环评文件不受理、不审批。加强环评专家队伍的组建和完善,尝试建立我市专家库,完善专家随机抽取机制,建立专家信用档案。三是提高公众参与有效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推进建设单位落实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落实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三公开”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三公开”。畅通环评公众参与渠道,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加强规划环评工作。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把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始终把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支持改善民生、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项目建设,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高度统一。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