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全面完成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安陆市政府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结合全市实际,在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全市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及专业养殖户关闭拆除以奖代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以《环境保护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目标,以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为重要抓手,以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主线,结合《安陆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要求,优化区域布局,规范畜禽养殖,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发展道路。方案突出以分类实施、分工负责、先拆后补、分步实施为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了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及奖励措施,列出了时间表,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为全市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拆除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政策保障。
据悉,安陆市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及专业养殖户关闭拆除工作从2017年6月初开始至2017年12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