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安陆市民政局切实把因灾倒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对因灾倒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倒计时督导、“销号式”管理,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一是规范审批程序。坚持“户报、村评、乡审、市(县)定”,科学合理确定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审批结果通过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规范补助标准。对贫困程度、自救能力不同的倒房户实行分类救助。原则上家庭成员数为1-2人、3-4人、5人及以上的,恢复重建住房面积分别控制在50平方米、70平方米、80平方米以内。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孤儿户等一类对象,按照每平方米8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对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家庭、主要劳动力一级、二级重度残疾或因灾死亡的家庭及家庭中患有大病或因灾重大伤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等二类对象,按照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对其它倒房恢复重建存在困难的家庭等三类对象,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三是规范救助重点。把重点放在确无自救能力的重灾户、特困户上,采取政府重点补助、部门重点帮扶的办法,一包到底。对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优先予以照顾。
四是规范发放方式。对建房补助资金,实行开工垫资、进度拨付、竣工结算、“一卡通”发放,保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经核查,全市需灾后重建倒房户157户,截止目前,已动工82户226间,已竣工14户32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