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三查 分类监管
从严加强监管,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8月28日,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发《关于严格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即日起到12月底,严格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以监管过程全覆盖、查处隐患零容忍为手段,不断压实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主体责任,严格监管部门工作职责,促进我市电梯的规范管理,保障电梯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进一步厘清了质监、安监、建设、房管、公安等部门对电梯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房屋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电梯所有权人、社区(街道、办事处)等相关电梯使用的责任主体单位。
为了摸清底数、查明状况、找准问题、排除隐患,《通知》明确了"四清"、"三查"工作举措。通过清行政许可资质、清维保质量、清持证上岗、清到场时效,督促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安全职责。通过查制度建设、查证件标志、查定期检验,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对于不同的电梯,我市将实施分类监管。对电梯日常监管将严把准入关、检验关、整改关;对老旧电梯将严格落实电梯及主要部件强制更换、报废技术要求,探索建立申请电梯重大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制度;对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坚决封停,整改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将加大隐患排查频次和力度;对发现重大安全违法行为和批量假冒伪劣的电梯设备及配件装置将及时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