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驾驶我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我需要承担责任吗?”12月4日,市民李先生在市人民广场向工作人员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当天上午,我市在市人民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众多市民闻讯而来,享受这顿丰富的法制宣传“大餐”。
活动当天,市直64家单位共制作了330余块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供市民现场参观学习。参加活动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法律法规和常见常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并在现场为市民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据了解,今年“12·4”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我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将在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期间持续在全市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我市将组织专家学者和普法志愿者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基层,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研讨会、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还将组织开展全省“我与宪法”微视频全国参赛获奖作品和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评选展播活动、全省“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护青芽”普法工程集中展示活动、“法律六进”等系列活动,通过固定阵地、新兴媒体以及流动车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