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表彰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个人
我市4个单位及6人获表彰
日前,在全省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8周年大会上,我市一批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个人喜获表彰。
市高新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市社会福利和医疗康复中心爱心护理院、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大悟县政务服务中心等4个岗位(单位)获“湖北省巾帼文明岗”称号;市财贸幼儿园园长杨英蕾、华仁药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初晓君、孝昌县兴达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饶嫜悦、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赵芳、大悟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魏红玲、安陆市法院执行局局长赵咏梅等6人获“湖北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