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同级审”助推《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等三项新规定出台

03-14 08:31  

近期,《孝感市本级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孝感市本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孝感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审核拨付管理办法》正式颁布,这是2017年“同级审”后,孝感市审计局向政府提出“实施产业资金精细化管理,发挥产业基金导向作用;加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规范预算资金审核拨付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审计建议,市政府结合孝感市实际制定的。

《孝感市本级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支持产业发展以项目为主要载体,采取直接奖励、投资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市财政局负责产业发展资金的预算管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审核、资金拨付,市直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资金申报、审核或评审,市政府常务会议最终审定,年终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发展资金使用绩效进行抽评,审计机关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发展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孝感市本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分类、清理甄别、统筹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分别予以了明确,为规范和加强市本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起到较大积极作用。

《孝感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审核拨付管理办法》在前期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与以往相比呈现四大特点:一是范围全面覆盖,涵盖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资金、财政借款资金、政府性债券资金等。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基本支出市财政部门按时序进度直接拨付;项目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的,市财政部门按项目进度拨付;未细化的项目,由用款单位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三是统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原则上纳入市级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明确到具体项目的,由财政部门审批拨付;需要二次分配的,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分配方案,报分管市领导审批。四是强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人大批准原则上不得追加,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严格审核,按季度报市政府集中会审纳入预算调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项新规定的出台,从源头上强化了财政资金预算管理,规范了财政资金审核拨付行为,细化完善了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措施,将促使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更加科学规范,从制度上消除违法违规问题产生的隐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