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04-18 09:06   孝感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高新区社管局,市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学区,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

2018年是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力度,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依法治招、依规办考,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统筹,推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加大统筹力度。2018年,市教育局将继续把中考工作作为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健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全面统筹中考工作,切实加强对中考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巩固统筹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引导生源合理分流。2018年是我省新高考改革的起始年,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将开始全面建立和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整体与高校招生录取改革全面对接。各地各学校要采取符合实际的措施,将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普职比6:4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要提前做好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和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职教宣传周”组织应届毕业生和家长到职业学校开展“职业体验日”活动,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职业学校(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综合施策,确保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对中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武警、保密、电信、环保、卫生、宣传、交通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工作协调,形成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不断优化考试环境。

强化考试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各地要把中考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作为一把手工程,把试题试卷安全和考试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级招考部门和考点学校要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杜绝试卷泄密事件发生。要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要细化考务人员的职责,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各评卷点要加强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培训,规范评卷行为,确保安全保密,确保公平公正,确保工作质量。各级招考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严格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切实强化安全保障。

三、规范管理,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规范操作程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各有关学校应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考试政策,熟悉招生考试业务,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地宣传各项政策、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全面解读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特别是对“省级示范高中录取的学生,思想品德、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思想品德、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录取政策要进一步宣讲到位、解读到位。要确保市教育考试院印制的《中考招生指南》免费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使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有关信息,做到应知尽知。

坚持阳光招生。深入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加分政策、录取结果、收费标准、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公开。要重点对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的全部信息实行公示,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实现全体考生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

规范中职学校招生秩序。中职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宣传的管理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恶性抢拉生源和有偿招生行为的发生。严禁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搞地方生源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学生填报中职学校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四、严明纪律,落实招生考试工作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招生考试工作的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统筹安排好招生考试相关工作。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理清责任链条,铆紧各方责任,提高履责效能,以责促行、以责问效。对招生考试工作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秩序混乱的部门或个人要予以追责问责。

落实招生计划管理责任。各地要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得低于80%。高中学校要按照下达的计划招生,严格实行“三控制”,即控制规模、控制班额、控制分差。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不得借奖励等名义违规“点招”。对各地各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一律予以清退;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一查到底,查处追责,坚决遏制违规招生现象发生,切实维护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

附件:/孝感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docx

孝感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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