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委市政府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03-11 09:27   市供销社

2016年3月7日,孝感市出台《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孝发[2016]5号)。《实施意见》全文约6000字,共3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明确了主要任务。第三部分强调了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根据中发11号、鄂发22号等文件精神,“三情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明确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科学有效路径,特别增加了符合孝感实际的内容。
      在主要任务中,提出在全市探索和推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三位一体的新型组织架构,赋予相应职能,配备必要的人员编制,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形成职责清晰、上下贯通、运转协调的新型组织体系;把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纳入农村信息化示范建设规划,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通村信息化改造工程,参与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建设,为农民提供农产品、日用消费品代购代销和快递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主体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产业园区创建和电子商务村建设,在农村及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研究制定《孝感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办法》,加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废旧电池、农药包装等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建设等。
      在政策支持上,明确各级政府每年安排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和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市、县两级财政要根据本地实际对“新网工程”建设给予支持;稳定和落实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供销合作社改革项目促进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