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高新区社管局,市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学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孝感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孝感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实 施 方 案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和江苏省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近期关于安全生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孝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孝安〔2016〕10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整治内容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针对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食堂和餐饮场所等重点危化物品区域,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工作
1.开展风险辨识,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气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2.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监管责任;
3.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购买、存储、领用、排放、回收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5.保障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完善防火、防爆和防盗等管理措施;
6.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库(室),保证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落实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措施;
7.安全处置废弃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
(二)重点开展易燃易爆气体消防安全整治
1.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
2.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
3.禁止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域使用燃气灶具;
4.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5.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
6.联合公安消防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到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7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全覆盖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力量对本校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坚决予以消除。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至9月)。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高新区社管局、市临空经济区及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学区应于9月10日前,对辖区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大检查。市教育局将于9月20日前,按照局领导干部和科室安全稳定工作联系县市区及市直学校要求,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三区”及市直学校(幼儿园)进行督查。督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书面),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全面查找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好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
(二)反复治理,务求实效。各地各校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2015年开展的校园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对危化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要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和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保障能力资金投入,坚持常态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查,及时总结。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的跟踪督促指导检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有序推进。各地各校要及时汇总专项整治进展、成效和经验,并逐级上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高新区社管局、市临空经济区及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学区、市直各学校于10月1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总结材料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科。联系人:胡祖志,联系电话:2327432,电子邮箱:397504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