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高新区社管局,市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学区,市直有关学校: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59号)要求、结合孝感灾后恢复重建实际,编制了《孝感市灾后教育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孝感市灾后教育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方案》
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附:
孝感市灾后教育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59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我市实际情况,全力推进全市教育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始终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及校园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秋季学期正常开学,确保受灾家庭学生不因灾辍学,维护全市教育系统正常教学秩序和大局稳定。
二、主要目标
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及校园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恢复和重建,确保秋季学期如期开学,确保每一名学生有学可上。
三、基本原则
1.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将受损学校的恢复重建与受灾群众恢复家园、精准扶贫、学校布局调整等工作相结合。
2.按照“以县为主、上级补助、统筹安排、整合使用”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优先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
3.以全面改薄各项政策为依据,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纳入全面改薄范围,按照应急与谋远相结合和“一校一策”的原则,科学制定隐患排除和恢复重建方案,据实安排重建项目。
四、主要任务
1.建立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按照局领导带领科室联系县(市、区)的方式,实现市教育局联系县(市、区)全覆盖。实地了解核查教育灾情,全面清查,摸排辖区内教育基础设施的受灾情况;根据摸排情况分项目、分类别做好归类、登记工作。督办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教育系统灾害损失。同时,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认真落实《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园校舍安全排查工作确保秋季如期开学的通知》(孝教办发〔2016〕51号)情况。
2.做好灾后重建规划及项目备案工作。各地依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面改薄建设中支持受灾学校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鄂教财〔2016〕9号)要求,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被水淹、水毁的校舍及教学仪器、生活设施设备,及大门、围墙、食堂、厕所、护坡护坎、道路、水电等附属设施等,按照“一县一策”的要求,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并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库;对重灾学校的灾后重建,要做到“一校一方案”。
3.加快教育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各地要全力抓好教育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被水淹、水毁的校舍及教学仪器、生活设施设备,及大门、围墙、护坎坡、道路、水电等附属设施重建工作。对开学前难以修复的水毁工程,要求学校做好危险建筑拆除工作,或进行围栏隔离,确保安全。对因水灾损毁的教学设施设备抓紧采购,补充配齐、配足。对安置灾民的学校进行卫生大检查,大扫除,消毒防疫,粉刷墙壁,确保开学学校符合卫生要求。纳入全面改薄支持范围的灾后重建项目,参照全面改薄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4.各地要切实做好受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不因灾而辍学。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按照《关于建立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孝教办发2016〕52号)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地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2.提高思想认识。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对口联系工作制度,并与教育精准扶贫、履职尽责等工作相结合,将对口联系工作成效作为检验“两学一做”和“三抓一促”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
3.加快建设进度。市教育局联系点领导和科室将深入受灾学校,全面了解联系点教育灾情及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各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研究制定资金筹措、项目报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推进措施,加快恢复重建工作进度。
4.加强督办指导。各地各校要加强各类资金特别是用于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快工程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廉洁安全关。及时收集信息及时上报,及时收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并按程序及时上报,确保妥善处置。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