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明确项目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履行项目法人责任;汉川市局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实施监督和组织验收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是严格申报立项。分乡镇建立增减挂钩项目库,凡申报立项的项目必须在项目库中抽取,以乡镇为单位提请市政府审核,项目申报须经所在村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后,由村委会出具意见。每个乡镇每年只能申报一次,且项目拆旧区、建新区权属清晰无争议。
三是加强实施管理。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招投标工作,并与中标方签订施工合同,建设工期为一年,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资金。对2018年以后实施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按2万元/亩对拆旧区所在地实施奖励。整理出的耕地质量等别不低于相邻地块耕地等别。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增减挂钩指标由市政府统一储备、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优先用于还建区建设。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办,确保拆旧区项目建设进度。将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纳入乡镇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对签订实施合同一年内不能完成并验收的乡镇一律问责。做好完工后项目区的管护,防止复垦整理出的耕地改变用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