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体责任清单化。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任务清单及量化评分细则,要求所有在岗职工签订改进作风“八不”公开承诺,将廉政责任清单化,督导、检查考评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二是分析研究制度化。建立廉政问题分析报告制度,要求各直属单位、国土资源所每月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找问题、查不足,抓整改、促提升。
三是廉政教育订单化。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制定年度廉政教育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讲党课、红色教育,以及拟定课题订单邀请专家讲座等形式,引导干部树牢法纪意识,强化“不敢”氛围。
四是执纪监督常态化。今年重点围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重点督办,抓早抓小。半年来,对涉及履职不力的2人给予警示谈话、1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