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多措并举,积极稳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扎实做好省级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退还工作,确保中央和省级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吃透上级政策,落实工作要求,科学制定退还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退还范围、退还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审核科室工作责任,制定退还审批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压紧审核链条,从制度上确保退还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规范资金管理。依规设立财政专户,及时接受省级退还的15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3599.92万元,严格会计核算,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退还资金管理规范、安全。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实行上下联动审核,相关县市区国土局审核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市局业务科室审核是否符合退还条件以及资料是否齐全合规;财务科审核申请退还金额是否与省级审核下达资金相符。依规对被人民法院冻结的1家、存在主体纠纷的2家和未提交申请的3家,共6家采矿人1042.26万元备用金暂不退还。
四是及时办理退款。与银行高效联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对通过审核的企业,做到随时来随时办理,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截止目前,共办理退还9家,退还资金达2557.66万元。
下一步,市局还将按照中央、省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市级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退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