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重点工程项目,就将警务工作跟进到哪里。记者3月18日了解到,我市将实施联系服务省、市重点项目(企业)警长制,全力护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
“项目警长制”是市公安局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旨在优化警务管理服务,着力解决影响重点项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突出治安问题。
根据新出台的相关方案,在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及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及派出所所长、责任民警“四级”警长制将成为“标配”,还将统一悬挂服务公示牌,公布责任警长照片、联系电话。
市级警长由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担任,每人对口联系省、市级重点项目;县级警长由各县(市、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每人按要求对口联系1-2家省、市、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各级警长每月上门了解重点项目(企业)建设进展及治安情况,对反映的各类治安问题,相关警种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回告。
公安机关还将在重点项目(企业)设警务(治安)室,明确一名派出所领导和社区民警具体负责,定期巡查,维护重点项目(企业)良好治安秩序。
近年来,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公安工作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今年,与项目警长制同期实施的还有服务重点项目(企业)的审批 “直通车”、警企“直通车”联系等相关服务措施。
来源:孝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