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法院2021年 第4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孝昌法院决定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4月13日,以下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义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可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您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符合上述规定,请联系孝昌法院执行局(0712-4778652),我们核实后会及时将您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来源:孝昌融媒体中心 编辑:陆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