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杀妻骗保案,被告人改判死刑

04-28 10:32  

泰国普吉岛杀妻骗保案被告人被改判死刑。

4月27日,南都记者从普吉岛杀妻案受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处获悉,天津男子张某凡涉嫌在泰骗保杀妻一案,近日泰国中级法院改判被告人死刑。法院认为,根据警方、检方和受害人代表律师提供的证据证明,事发后被告企图掩盖杀人事实,不构成减刑条件。此前,泰国初级法院判决被告人无期徒刑。

“我们也是在4月25日,收到法院通知被告人向高级法院上诉通知书后,才知道中级法院已经改判”。4月27日下午,受害人小洁家属的代理律师助理章红媛向南都记者表示,或因泰国疫情原因,中级法院未通知原告二审判决结果已出,直到被告人再次提起上诉,原告方才得知改判结果。

法院的判决书指出,中级法院不认同初级法院给予被告减刑的判决,同意受害人家属代表律师的上诉请求,不予以被告减刑,改判被告死刑。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8年10月29日晚,天津女子小洁在泰国普吉岛一酒店内遭遇不测,其丈夫张某凡随后向泰国警方承认杀妻。警方调查发现,在小洁生前,张某凡曾私下为妻子投了十余份保单,保单金额达2000余万。

2019年1月24日,泰国检察院以泰国刑法289条中的蓄意谋杀罪,正式向泰国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2月24日,泰国普吉府大法院宣布被告人犯蓄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因被告人承认部分杀害受害人罪行,获减三分之一刑期,最终刑期为无期徒刑。

随后,泰国检方和小洁父母均提起上诉,要求判决被告人张某凡死刑。按照泰国法规,该案将书面审理,不再开庭。期间,张某凡从普吉监狱转投泰国南部的大型监狱服刑。

此前报道泰国杀妻案,有了新进展

时隔一年多,原告方等来泰国第八区上诉法院的改判。

4月27日,章红媛告诉南都记者,中级法院判决书认为,针对被告人辩护自己无意杀死受害人的观点,根据被告的验伤报告,被告身上伤痕不多,受害人完全可以在泳池中站立,而且受害人家属证明受害人从小就会游泳。基于泳池深度和受害人的游泳技能,中级法院法官判定,受害人很难死于泳池。

章红媛指出,此外中级法院法官认为,被告人在出事前不久,在短时间内连续多次购买大金额人寿保险,总金额达人民币2000万,受益人均为被告自己,受害人有父母但受害人父母对此一无所知。每年保险费相当高,金额达人民币202902元,远远超出被告和受害人的总收入,违背常理。中级法院法官判定被告人杀害妻子,目的是为了骗取巨额保险金。

章红媛告诉南都记者,尽管泰国法律未废除死刑,但死刑判决近年来在当地鲜少出现,目前,中级法院改判这一消息律师团队已告诉小洁父母。另一方面,被告人已向泰国高级法院就改判提起上诉。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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