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全媒体记者李琛 通讯员管颖 6月15日起,我市同步落实湖北省生育惠民新政,以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的形式,推行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政策。目前,市中心医院、湖北航天医院等首批23家定点医疗机构已签订试点服务补充协议。
此次“零自付”覆盖范围为:按规定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分娩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含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按照“临床必须、保障基本”原则,基本服务包聚焦常规分娩必需项目,涵盖普通病房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常规顺产或剖宫产手术费、麻醉费及分娩相关常规检查、药品、耗材等。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服务包内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定额支付标准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零自付”。
需特别说明的是,“零自付”仅限基本服务包内费用。因其他特殊治疗、特需服务,以及合并症并发症治疗等,超出服务包范围的费用,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不设起付标准,按基本医保普通住院报销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