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对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03-03 15:04  

为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汉川市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民政办对2014年度至2016年度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救灾资金是“高压线”,社会关注度高,政治敏感性强。该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民政办严格按照《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办法》(鄂民政函〔2013〕568号)和《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社发〔2012〕1号)文件精神,对近三年局下拨的每一笔救灾资金,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确保对象准确、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发放及时、公开透明,坚决避免违规、违法情况发生。

近期,该局将派出由救灾科、财务科、监察室人员组成的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进行检查,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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