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09-13 08:15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直各派驻纪检组,市高新区、临空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工委、管委会、纪工委: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十五条具体规定,防止“四风” 反弹回潮,持续净化节日风气,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守纪律规矩,认清形势要求。今年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年,是市县乡三级集中换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中央、省委、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干部作风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十五条具体规定,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遵守中纪委机关、中组部“九严禁”、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九必须”换届纪律,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 、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 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二级单位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严格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纠正“四风”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把落实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起来。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以上率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有效震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协调财政、人社、审计、公安等部门,层层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活动,形成全市上下整治“节日腐败”的强大气场,对不良作风形成有效震慑。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赠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准确、全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时至今日仍然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组织隐秘聚会搞团团伙伙等顶风违纪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突出、禁而不绝,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中秋国庆期间,市纪委将组织专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层层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各县市区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线索于10月8日下午5:30分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市纪委纠“四风”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12388

网站举报:www.xgjw.gov.cn

微信举报:微信号“清风孝感”

 

中共孝感市纪委

2016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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