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城市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人员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精神,积极落实提高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此次提标从2017年11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至85%。应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225元/月涨到1380元/月,失业金发放标准由858元/月涨到1173元/月,月均增资315元。
同时,应城市积极落实资金预算,3月份按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85.19万元,其中补发调标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失业金41.67万元,惠及1655人次。
近日,应城市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人员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精神,积极落实提高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此次提标从2017年11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至85%。应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225元/月涨到1380元/月,失业金发放标准由858元/月涨到1173元/月,月均增资315元。
同时,应城市积极落实资金预算,3月份按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85.19万元,其中补发调标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失业金41.67万元,惠及165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