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犯法,但为了赚钱仍然铤而走险。记者昨从孝感市检察院获悉,安陆检察院9月12日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了安陆某商业银行职员张某。
张某今年24岁,出生在安陆市孛畈镇一普通农民家庭,大学毕业后通过考试进入安陆市某商业银行工作。然而,张某没有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很快在金钱面前迷失了方向。
工作中,张某加了十来个工作QQ群,通过聊天互动,QQ群里的人都知道张某在银行工作。于是,有人向他抛来橄榄枝。从今年1月开始,先后有6个人通过QQ主动与张某取得联系,请他提供各银行储户的信息,包括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余额、预留电话号码等五项内容,并约定每提供一条,付给张某120—180元不等的报酬。
面对诱惑,张某心动了,他联系上湖北省通山县某银行任柜员的大学同学陈某和辽宁省盘锦市某银行的董某,请二人帮忙,并承诺查询成功一条按20元、30元、50元不等的标准付给报酬。
三人一拍即合,开始伙同作案。张某在网上将需要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发送给陈某、董某,陈某、董某则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偷偷查询。一旦查询成功后,陈某、董某就将查询结果拍成照片通过QQ发给张某,由张某反馈给需要银行储户信息的人,获取酬金。
警方初步查明,到案发为止,张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从中非法获利19万余元。张某通过作案用的两个支付宝付给陈某查询的报酬共计48560元,按每条上限50元计算,可证实张某与陈某合伙作案,至少成功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971条(因董某目前仍在逃,张某与董某发生交易的信息条数尚待查证)。
据了解,今年8月9日,湖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根据公安部提供的线索,指定安陆警方侦办张某涉嫌犯罪一案。安陆警方于8月9日当天就立案进行侦查,并于8月10日将张某抓获(陈某亦被通山警方刑拘)。张某落网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