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派驻市公共资源局纪检组发布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09-14 08:37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具体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严防 “节日病”,根据中、省市纪委关于有关纪律规定,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局)纪检组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折不扣执行“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违规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礼品卡和提货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的名义滥发钱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将相关费用转嫁下属单位或企业;严禁参加赌博或在公开场合带彩娱乐;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党组要发挥表率作用,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具体规定精神的各项工作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督促干部职工切实以严的标准把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要模范遵守廉政规定,又要认真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

三、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派驻纪检组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整治“节日病”。正风肃纪,对“节日病”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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